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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员工《不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发票提取》办理指南

    2023-01-04

    服务对象:员工、企业HR

    服务范围:北京

    受理地点:FESCO员工服务中心

    受理时间:工作日

    办理周期:7个工作日

    办理条件:本人在北京地区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,本人或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商品房,但无法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,同时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


    所需材料:

    1. 申请人身份证、公积金可用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

    2. 申请人本人签署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、承诺书》


    下载表格:

  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、承诺书.pdf请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

  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、承诺书(样表).pdf


    特别提示:

    1. 证件类材料请注意,证件有效期务必自申请日起计算2个月内,如在申请过程中失效,管理部将不予办理提取手续

    2. 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,申请人应使用北京地区10合作银行(交通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华夏银行、招商银行、北京银行、北京农村商业银行、上海浦发银行)发放的Ⅰ类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办理提取业务

    3. 请本人持提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支取手续,恕不接受代办

     

     相关政策执行标准以政府答复为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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